近日,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发布3则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士地公告(杜征收[2021]1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0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位于石台镇梧桐村境内:四至分别为:东至东山, 南至梧桐村土地,西至梧桐村土地, 北至宿州市萧县永固镇土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2756公顷,其中农用地1.2756公顷(耕地12756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石台镇梧桐村境内。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执行。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杜征收[2021)2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0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一:东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南至青年路,西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北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
地块二:东至龙山路,南至青年路,西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北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8.3689公顷,其中农用地36.9559公顷(耕地20.4570公顷,林地11.4180公顷,其他农用地5.0809公顷),建设用地1.4130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徐暨村境内。
四、土地补偿费、安补助费、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 [2020] 32号)执行。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杜征收[2021]3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0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一:东至石台镇白顶山村土地,南至淮北市监管中心,西至石台镇白顶山村土地,北至石台镇白顶山村土地。
地块二:东至石台镇白顶山村土地,南至石台镇白顶山村土地,西至淮北市监管中心,北至石台镇白顶山村土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5.3676公顷,其中农用地1.6116 公顷(耕地1.5327公顷,其他农用地0.0789公顷),建设用地0.1217公顷,未利用地3.6343公顷,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位于石台镇白顶山村境内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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